旅游特色小镇评价体系(旅游小镇)

特色小镇规划如何体现科学性

作为衡量特色小镇规划是否到位的工具之一——特色小镇相关评价体系,虽然目前已经基本完善,但是不否认:这一评价标准太过单一,难以全面地对特色小镇综合竞争力进行衡量。

缺乏方法论是难以有效开展特色小镇建设的。现有的特色小镇标准仅仅是停留在土地(要建成3A级景区)和财政(3年内累计投资不低于50亿元)两个方面。

但是仅仅这两个标准是不足以撑起特色小镇战略的。小镇筹建前期的资金保障机制、小镇后期运营过程中的业态招商机制、甚至未来小镇居民的招入机制等,都没有形成系统化的理论。因此也就难以对实际工作进行指导。

前瞻产业研究院特色小镇规划组认为,只有引入多元化的工具,才能为特色小镇建设保驾护航。也只有将特色小镇各个方面都模块化,才能有针对性的改进、提升,保证特色小镇每一个环节的健康,才能打造出一个健康的商业系统,助力小镇的长远发展。

目前虽然浙江的特色小镇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是如何将其发展经验、发展模式向全国推广?还是需要将先进理念归纳、总结,分类到各个维度,例如基建板块的、招商板块的、资金募集板块的、运营板块的、旅游板块的,也只有标准化,才能向全国推广,各地才能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浙江特色小镇建设需要什么

自2015年4月《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正式发布,浙江省围绕特色小镇的探索建设工作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办法(试行)的通知》《特色小镇评定规范》等文件,通过在规划、管理、考核与评价领域的政策出台,构建了较为系统的政策体系。

同时,《指南》里首次明确了特色小镇需制定合理的居住用地规模,并给出了详细的规划标准:在建设用地的范围内,宜规划人均居住用地23~36平方米/人,常住人口为3000~4000人,并规划要求设定包括餐饮、购物等设施在内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未来产业的发展会很迅速,但真正的特色小镇建设需要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潘毅刚指出,浙江目前已经认定真正建成的特色小镇仅有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和余杭梦想小镇两家,其他的众多特色小镇仍在培育中,因此制度的完善仅为第一步,如何更好地服务与引导后期特色小镇的建设更为重要。来源:光明日报

特色小镇评定地方有什么标准

浙江省质监局近日发布了《特色小镇评定规范》地方标准。该标准是全国首个特色小镇评定地方标准,将于1月29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明确了特色小镇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特色小镇评定对象、程序、方法、指标等具体内容,提出要建立特色小镇“1+8”的评定指标体系,在特色小镇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体制“新而活”的共性要求基础上,针对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时尚、旅游、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及历史经典8大类特色小镇产业特点灵活设置“特而强”的三级特色指标,形成具有相对普遍指导意义的特色小镇建设发展模式。

“特色小镇”的概念发源于浙江,是浙江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的新载体,是新常态下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选择。历经3年培育创建,特色小镇已成为体制创新、产城融合发展的“浙江样板”。自发布首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至今,浙江已陆续创建108个省级特色小镇。根据3年创建要求,包括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余杭梦想小镇在内的部分小镇目前已完成命名验收。

《特色小镇评定规范》的发布实施,将为浙江省特色小镇评定提供科学、规范、可操作的指标要求,为特色小镇创建和验收提供有效的指引和依据,为形成标准化考核评价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特色小镇建设成效、优化新时代浙江生产力谋篇布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